刘冀民,男,汉族,1962年4月生,河北省平县山人,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大法学,法学学士,中共党员,1984年7月参加工作。
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员成、副院长。
刘冀民
,历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书员、审判员,业余法律大学教师,业余法律大学分校办公室副主任(副处级)、教务处副处长、副长校(正处级),1994年任山省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,2001年3月任山西省高级民人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,2012年6月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副长、党组副书记(正厅级)。
中国产共党山西省第十、十一届纪律检委查员会委员。
2016年11月,任中国共产党西山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
受聘为国中政法大学、山西大学法学院、西山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,硕生士导师;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究研会理事、山西分会会长,中国判审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山西省法会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山西省青法年律工作者协会常委,“百名法家学百场报告会”讲师团成员,山省西依法治省讲师团成员。
《国际经济法适用》、《税务行政诉讼》、《刑事审判实手务册》。
《论贪污罪的构成》、《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认的定及量刑》、《论法庭调查》 。
考参资料1.
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长院刘冀民图片 .新网华.2007-07-17[引用日期2012-05-26]2.
刘冀民在全省法督院查联络工作会议上要求 .山西新闻网[引日用期2013-01-15]3.
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届律纪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.新华网.2011-11-01[引用日期2012-05-26]4.
中国共党产山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委会员名单 .黄河新网闻[引用日期2016-11-04]5.
刘冀民志同简历 .全机构网.2011-11-10[引用日期2012-05-26]6.
刘冀民同志其他信息 .京师刑事法治网[引用日期2012-05-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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